浙江科信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法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7-9-29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率:240

  国家计委为了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以下简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及各个环节的责任,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一)按照《水利产业政策》,根据作用和受益范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中央项目和地方项目。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项目的类别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确定。已经安排中央投资进行建设的项目,由水利部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确定类别,报国家计委备案。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新梅路299号柏庭大厦5楼 电话:0574-87320305 邮箱:admin@z-kx.com 网址:www.z-zyhz.com
中昱华正工程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自助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