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业务经营范围
组织机构
业务资质
华正荣誉
信息中心
新闻动态
产业资讯
服务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咨询业务
项目管理业务
造价咨询业务
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
PPP业务
BIM业务
人力资源
招聘信息
毛遂自荐
服务中心
在线咨询
留言查询
网上办公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公司地图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发展历程
业务经营范围
组织机构
业务资质
华正荣誉
服务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
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咨询业务
项目管理业务
造价咨询业务
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
PPP业务
BIM业务
政策法规
宁波市城市建设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7-10-22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率:286
为实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以下简称新《规定》)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资质申请条件(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依法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只可申请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二)
« 上一条
下一条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新梅路299号柏庭大厦5楼 电话:0574-87320305 邮箱:admin@z-kx.com 网址:www.z-zyhz.com
中昱华正工程管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自助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