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的通知 建办质函[2007]685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计划)司,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建设管理水平,建设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11月22~23日在深圳共同主办 “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现将论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