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建办质[2008]2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