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监察局文件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甬发改重点〔2007〕567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发局),监察局,招投标综合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市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当事人的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宁波实际,特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