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建建发(2010)114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省2010年度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