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加强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管理工作的通知甬发改投资[2013]243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指导性计价依据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2]2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