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甬建发〔2014〕87号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危旧房大排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下降”的目标,根据省建设厅《2014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建建发〔2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