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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发布日期:2007-10-29 文章来源:本站 点击率:28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 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个人经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监督工作。各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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