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规划编制资质核定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建规函[2008]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规委):
为贯彻《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顺利完成2008年换证工作,同时为修改《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建设部令第84号)和制定注册规划师执业管理规定做好准备,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规划编制资质重新核定及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范围和组